年11月7日至9日,勐遮镇曼央龙村委会岩罕为儿子办理婚事宴请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导致19名村民甲醇中毒、其中5人死亡。年12月30日,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勐遮镇党委、政府,勐海县公安局勐遮派出所,县卫生健康局多名领导干部因此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为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落实对受处分人员的关心关爱制度,12日上午,勐海县纪委监委召开回访谈心关爱激励座谈会,了解因“11.12”酒精中毒事件受处分的领导干部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状况,听取他们的想法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去年12月,因‘11.12’酒精中毒事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领导及多名同志都受了处分,这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全体干部震撼很大,也带来了一些压力。一年来,在组织的关心下,干部职工渐渐放下了思想包袱,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组织继续给予关心。”勐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在座谈会上讲到。
“受处分后,我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刻思考,找到了自己在思想认识上的深层次原因。这一年以来,我一直在不断自省的过程中进行自我提升,并时刻保持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原副局长边大表示。
“一年以来,我们对勐遮镇内特别是农村宴请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剁生’(肉类生食的一种做法)等因民族、地域而形成的饮食习惯造成的食品安全隐患,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很大困难和压力,今天向组织提出,希望得到组织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