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酒精中毒专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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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5 8:49:00
北京中科医院公益抗白无止境 http://nb.ifeng.com/a/20190521/7442256_0.shtml

中国的饮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演变到今天,乃至于有人是用生命在喝酒。喝酒后出事,同席者恐怕得暗自思忖,自己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虽然没有伤害他人的故意,但法律上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喝酒出事,规定其他酒友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住宿管理规定:

根据公司奖惩:5.2.1(11).携带酒类进入宿舍或被查到在宿舍饮酒者,或在外饮酒,醉酒回至生活区,大声吵闹,不服从管理,破坏设施设备,打架等行为,影响生活区正常秩序者---给予警告一次并强制退宿

5.2.5(5).住宿员工在生活区有醉酒现象被安勤、管理员等稽核发现者

按强制退宿论处

小酌可以,若喝至酒醉,那危害得几乎是身体各个器官!进入生活区还要面临退宿责任。

(饮酒易发生的危害)

误吸

误吸是醉酒患者发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饮酒者胃内往往存有大量的食物,呕吐时胃内容物容易进入气道,导致患者窒息及诱发吸入性肺炎;也可刺激气管,通过迷走神经反射,造成反射性心脏停搏。

急性胰腺炎

饮酒可导致急性胰腺炎发作,后者可产生心肌抑制因子,使心脏骤停。因此,酒精中毒患者应常规查血清淀粉酶。

横纹肌溶解

饮酒患者常昏睡很长时间,如肢体不活动,长时间压迫部位,也会出现肌肉的缺血坏死,后者可导致横纹肌溶解。当肢体解除压迫时,发生急性酒精中毒性肌病,肌肉溶解释放出来的大量坏死物质入血,会造成多脏器功能不全,甚至发生猝死。

心脏急症

饮酒可诱发急性心肌梗死。

脑出血

据估计我国每年有11万人死于酒精中毒引起脑出血,占总死亡率的1.3%。

韦尼克脑病

韦尼克脑病是一种慢性酒中毒患者导致的急性的威胁生命的神经系统综合征,组成症状有意识障碍(如谵妄)、情感淡漠等精神病。

醉酒后意外

醉酒后的意外也是频频发生,比如酒驾引起的车祸是急诊科外伤病人的“祸首”,外科患者占急诊病人的三到五成左右

(事故发生的连带责任)

一、劝酒

劝酒,主要是语言上的调侃、刺激。个别的带有恶意,如“你是不是不行啊!”、“不行就别喝啊!”。多数则带有强迫性,让人不得不喝:“我是弟儿,你是哥儿,我说咋喝就咋喝”、“呼兰河水浪打浪,要想喝酒先打样”,“感情深一口闷”。像这些情况,如被劝酒者发生意外,劝酒者也难逃责任。

二、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宜喝酒,仍与其喝酒

有的人身体患有疾病、对酒精过敏或酒量小、未成年等不宜喝酒,因而喝酒对他们而言是一件高风险的事。在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适宜喝酒的情况下,仍与其喝酒,甚至主动邀请喝酒、劝酒的,也要对他人因此产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这里的明知,既包括事先已知晓,也包括喝酒现场对方表明不宜喝酒,但认为对方只是推脱,仍坚持共同喝酒。

三、未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

这种情况非常多见。即使不存在劝酒行为,出事者的身体状况也并非不适宜喝酒,但人喝酒,尤其是醉酒后的判断能力、行为能力明显会受限,陪同的酒友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应将醉酒者安全送至家中、医院就医,通知其家属等。未尽到这些照顾、注意义务,如醉酒者不幸出事,酒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如饮酒者酒后坚持驾驶车辆,或从事有其他可能有碍其人身安全的行为,同行者未予以劝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四、系聚餐喝酒活动的组织者、召集者

这种情况在各类宴席中较为常见。宴席的东道主,对参与饮酒的人员负有合理的注意、提醒义务。饮酒者过量饮酒,东道主如未能加以劝诫、或采取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危害,饮酒的人一旦出事,做东的人将可能难以免责。

除了宴席,其他组织、召集聚餐喝酒的人员,即使没有做东,视情况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五、基于善良风俗原则的补偿

善良风俗原则,可以理解为社会普遍认可的、体现公平正义的一种理念和精神。

具体来说,酒友没有劝酒等恶意行为,也没有违反注意义务,对出事者不构成侵权责任。但实务中有的法院会认为,作为共同饮酒人,饮酒后出现人员伤亡,造成各方利益失去平衡,依据善良风俗原则,共同饮酒的其他各方,应酌情适当地补偿伤亡人员造成的经济损失。故此,这里说的是“补偿”,而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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