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不“法依”
社会入“病肓”
*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接下来,重大行政决策将有法可依,这当然是时代的进步;不过这个制度该如何科学地设立,我觉得,还是贵在“有的放矢”。
被专家嘲讽为“规划之神”的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作为市委书记,万庆良真的懂规划吗?比专家还懂规划吗?“规划之神”的称呼,是万庆良独断专横、刚愎自用、目空一切、目无法纪的真实写照。放眼当下,诸如万庆良这样的官员不是少数、而是多数,正如一位广东省规划部门工作人员说的:“现在普遍情况是‘一届政府一个规划’。”其实,岂止如此,一个地方,书记的权力和威力更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书记一个人的力量,可以推翻一届政府的规划。
领导意志不仅表现在规划领域,几乎在所有地方所有领域,都有领导意志的魅影。编制中长期规划,不用多说;制定土地管理政策,长官意志暴露无遗;城市建设方面,书记市长喊挖就挖、喊拆就拆,要不怎么会有“季挖挖”、“李拆城”之流出现;还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卫生、科技教育、生态环保、住房保障等等领域,哪里有“利益”二字,哪里就有领导意志。
“重大行政决策”,不同的层级,不同的地方,或许有着不同的内涵,但,上上下下,大大小小,都应该对重大行政决策一一明确责任人;这其间,“第一责任人”是谁,“具体责任人”是谁,大凡涉及国计民生的每一项决策,拍板之后,就决策项目内容和责任人而言,一者,都应挂在上;二者,都应记入档案;三者,有的工程项目不妨“刻石立碑”;总而言之,“的必先立,然后挟弓注矢以从之”,而怕就怕追究责任时找不着责任人。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在推进依法行政部分明确指出,要推进政府职能、机构、责任、权限的法定化。这是向领导意志宣战。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五个法定程序:一、老百姓参与;二、请专家论证;三、风险评估;四、进行合法性审查;五、集体讨论决定。这是向长官意志开炮,是对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奉行“三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决策,决策错了之后拍屁股走人)政策的彻底否定。
避免重大行政决策失误,除了破除领导意志,还要明确哪些属于重大决策,如何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条例,如何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等。在这当中,破除领导意志、推行依法行政是关键之关键。
作者:白杨赞相关美文阅读:·关于肖传国日后工作安排的设想·梦之随想·地铁票价听证应淡化“盈利”意识·以色谋权和以权谋色·信啥别信万民伞·看法学教授贺卫方的微博·南京官员被曝与拆迁户谈判时抽高档烟·要读懂两手都要硬是习近平主席的指示·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