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从医学上来看,精神疾病是指在各种生物学、心理学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
精神疾病患者,也即精神障碍者近些年来越发频繁的曝光出一些自杀或者杀害(或伤害)他人的情况,由于精神障碍患者是不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说其意识和行为是没有理智的,也无法代表主观意愿,因此精神疾病患者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生活中,犯罪的人不仅仅是正常人为之,也有病人。正因为有病,所以也许犯罪的几率或许更高,甚至比正常人高几倍,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因为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趁自己是精神病这一点而与法斗,钻法律空子,那么,他们真的会得愿以偿吗?
当然不会,精神疾病并不是罪犯实施犯罪的保护伞,到底有没有精神病或者说在犯罪的时候是否因精神病完全丧失控制能力,不是由犯罪嫌疑人说了算的。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但必须是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并且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法律对这类人其实也是早已经有考虑的,这些情况下的精神病人犯罪也需要担责,下面我们就具体来看看。
1.发病比较轻微的时候。即使是处于病发状态,也并非是完全失去控制的;精神疾病有很多种类型,并不是所有的精神疾病都具有攻击性,也并非一旦病发就完全失去理智。
有的患者在轻微发作时,明明明明知道做某些事情是不对的,是违法犯罪的,但以为精神病可以不负责就随心所欲的去违法犯罪;这样在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情况下实施犯罪的,仍然应该负刑事责任。
2.精神麻痹状态下犯罪。犯罪嫌疑人本身并不患有精神疾病,但因为一些自身行为导致意识模糊,丧失理智进而实施犯罪的,因为其本身是具有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即使是因某些原因状态不好。
但犯罪仍需承担责任。比如说,罪犯在醉酒的情况下,意识模糊、冲动易怒的情况下与他人打架斗殴致他人死亡的,属于刑事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残疾人士。根据我国《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也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严重性,较之同等级其他罪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在犯罪后患病的
。也就是说是否要判刑看的是实施犯罪的过程,而不是看罪犯能否承担得起刑罚。在犯罪的时候是个正常人,在犯罪后才因某些原因换上精神疾病,是应该定罪判刑的,只是说在刑罚实施方面会有相关考量。
5.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可以说是未发病时患者是有行为能力的,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即使说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是在未发病的时期违法犯罪的,同样应该根据犯罪情节来定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