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思想进步,作风扎实,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被我院解聘的或未被续聘的人员;曾经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经在我院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应届生可以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或学校证明(具有学校发放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视为学校证明)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期限的最后一日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详见附件《医院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需求情况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年4月7日至年4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