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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流和妖魔化,中国的武侠文化或是社会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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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武侠文化的本质:非主流的群体、妖魔化的价值

宝马轻裘、仗剑天涯……相信在很多人的心目中,都曾经有一个武侠梦。然而侠客与江湖,你仅仅将之当作一个梦也就够了。因为事实上,非主流、妖魔化的侠客文化,可以说是社会文明进步最大的精神障碍。

中国的侠客文化是源远流长的。最早具备侠客特征的,是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中的墨家。这群“非主流”人士,身负各种绝技、秘术、异能,以近乎苛刻地姿态行苦行道,实践着“兼爱”的理想。

中国侠客文化的总基调,其实就在墨家这里被确立了。首先就是“兼爱”,心怀天下苍生,眼中有疾苦,胸中有正义。在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射雕英雄传》里,侠客被分出了层次,最低层次的侠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最高层次的则是“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其实,这种诠释并非首创,完全是对传统的侠客文化,特别是墨家思想的形象化。

仁爱与正义,这是侠客的基本特征。为寻仇、泄愤而使用暴力的,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取人性命,为成就个人的江湖地位,或者实现某种利益的,尽管对方是某种意义上的“坏人”或者有一万个该死的理由,但不能算是侠义行为,只能算作是勇士、杀手、暴徒,私仇、私愤、私利、私名,从来不是侠义道所认可的,利他和公理、公义,始终是侠义的坐标。替人保镖、看家护院虽说也保护了他人利益,但本心是出于获得报酬,也难归于侠客之类。

其次,就是侠客的能力特征。墨家的“侠客”其实是一群各有特长的人才聚合,他们有擅长统筹谋划的,有擅长科学研究的,有擅长工艺制作的,也有擅长医药的……当然,有相当多的是有搏击能力,擅长打斗、击杀。到了后世,人们逐渐将侠客的能力特征聚集到了搏击方面,创造了出了许多身负绝世武功的侠客形象。

也就是说,因为对武力值的凸显和强调,侠客的已经从最底层人群各种人才的集合中出“独立”了出来,另起炉灶、开宗立派,成为武士才有可能专属的名号。即便后世有所谓的“文侠”“医侠”“盗侠”的称谓,但他们并非严格意义上的侠客,而是做派、品格近似侠客,并带有某种潜在的攻击性的人而已。侠客文化这种由宽泛逐渐狭隘化的过程,也符合社会进步必然伴随职业分工进一步精细化的客观规律。

最后一个特征,侠客从古以来都是“非主流”的。受武侠小说、武侠影视作品的影响,人们心目中的侠客总有一些鹤立鸡群的装扮、个性鲜明的“招牌动作”、迥乎世俗的行事风格,绝大多数的侠客,总会“像暗夜中的萤火虫”,总是那么鲜明和出众。

但外表的“非主流”不是重点。传统社会的主流框架,从统治阶级来说,是帝王将相、军队、官吏、地主,从被统治阶级来说,是士、农、工、商,无论从阶级划分和阶层归类上,侠客都没有容身之地,或者说都无法成为一个独立、合法的群体。不论是文学作品里的虚拟侠客,还是历史上真正存在过的侠客,他们都基本依附于主流阶层的某一个身份而存在,侠客这个身份不过是个兼职,且只能是个兼职。

有没有真正意义上独立、职业的侠客呢?《七侠五义》里的陷空岛五鼠,其实就是会武功的小地主;北侠欧阳春,其实就是贩马商业帮会的头目和保护伞。将侠客写得最接近真实的,恐怕就是平江不肖生的《侠义英雄传》。而金庸、古龙、梁羽生等作家,在塑造侠客形象的时候,似乎在有意回避侠客的生活保障问题,塑造出了一批似乎不食人间烟火的侠客形象。

但侠客归根结底也是人,是人就需要衣食住行来滋养身体。虽说近现代武侠作品在逃避生存保障问题,但难免也会露出一些冒着烟火气的蛛丝马迹。金庸在作品中多次重申郭靖镇守襄阳城,身体力行践行“侠之大者”的风范,但事实上郭靖不过是襄阳守军中的一个助手,他必须依赖军饷或者百姓的馈赠才能养活自己和一大家子人。

“五绝”之中,东邪黄药师其实就是占据桃花岛这块土地的地主,南僧有皇家寺院的稳定供养,北丐洪七公是帮派首脑,即便退休也不可能少了待遇,西毒欧阳锋是有白驼山庄为家底的庄园主(武侠小说里所有的庄主其实都是地主),中神通则有终南山全真教的强力后援。

杨过似乎无土地、产业、家底,但杨过结交了很多江湖小帮派,借着武功高强、声名远播,在这些小喽啰这里打打秋风是完全可以的。而那个近乎海外仙山、空中楼阁的侠客岛,养活着很多“员工”“赏善罚恶,替天行道”,又邀约了许多潜力型武林人士参悟武功,过的是极度奢华、精致的上等生活,经济来源是什么?无非就是靠着“罚恶”,顺手牵羊地将江湖黑恶团伙的不义之财据为己有而已。

侠客最本质的“非主流”则在于其存在的方式。如果将《史记》当作文学作品看,司马迁在《刺客列传》里所塑造的荆轲、专诸、聂政、豫让等,几乎可以看做是最早、最接近侠客文化文学形象。这几个人有一定的武功,重信义,富有牺牲精神,特别是相比《游侠列传》有着精彩的打斗场面描写,人物的经历和结局也充满了悲壮的英雄情调。

但必须注意的是,他们的努力乃至牺牲,并没有获得所期待的效果,豫让、聂政没有报复私仇,荆轲不但刺杀行动失败,而且引发了更严重的后果,导致了燕国的加速灭亡。唯独专诸刺杀王僚成功了,但他不过是吴国内部政治斗争的工具和牺牲品,似乎并没有伸张正义、维护公理。

其实岂止是专诸,《史记·刺客》列传中所记述的几名“侠客”,仅仅是接近了“侠”的皮毛,他们充其量只能是武者。司马迁将他们命名为“刺客”是极为精准的,因为“刺客”本身就是中性化、工具化的。而且,无论其出发点或者做事的手段,都是显现出明显的“非主流”特征。

包括后世很多武侠文艺作品中出现的侠客,例如专门刺杀贪官污吏、恶霸强盗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锄强扶弱的,包括那个传说刺杀了雍正皇帝的风尘女侠吕四娘,等等。

尽管从个体和局部的角度说,他们是利他的,的确维护了某个弱势、冤屈的对象的权益,惩治了罪恶和不公,是符合公理和正义这些道德标准的,但他们所释放出的能量,对他们所在的时代乃至后世,是微乎其微的。侠客所能解决的,仅仅是偶发的民间仇恨、欺凌、暴行,而且这种解决本身就是依赖于偶然因素的讨巧。如果要算的话,侠客及侠客文化对社会的影响也多半停留于精神鼓励层面。

政治的问题需要用政治手段去解决,军事斗争必须在战场上见真章。吕四娘刺杀了雍正并没有实现当时中原人盼望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理想;郭靖有着降龙十八掌等好几项威震江湖的武功,在镇守襄阳这件事上也是竭尽心力、鞠躬尽瘁了,但襄阳城最终也是失守了,郭靖夫妇似乎除过以身殉国外别无选择。在一个昏暗、腐朽的王朝,并没有因为几个贪官污吏被刺杀、几个强盗歹徒被消灭而变得政治清明、社会安稳。

韩非子《五蠹》篇里有一句著名论断:“侠以武犯禁”。韩非子在这里所说的“侠”,是指崇尚暴力并且用暴力制造社会冲突的人,尽管与后世的侠客有着价值体系上的差异,但两种“侠”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暴力。韩非子是法家鼻祖,他所说的“禁”就是指以法律条文为主题的社会主流规则。在韩非子看来,崇尚暴力者对社会的危害性就体现在对社会规则的触犯和破坏。

一个正常的社会,任何一个人的善与恶、奖与罚、生与死,都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则,严格、公开的程序去决定和执行。但不论是韩非子眼中的“侠”还是后世侠客文化所崇尚的“侠”,其行为均为个人行为,而非在公平、公开情境保障之下的社会行为,他们判断是非、决定行止的标准,也基本是基于集团利益、个人理解上的“江湖道义”,而非代表整个价值认知体系的社会规范。

所以,侠客们不论出于何种目的、借口的杀戮行为,从古以来都有一个通用的名称:滥用私刑。况且,并非是人人都有天赋异禀,可以练成绝世武功,并且奇遇名师、秘笈、神药、神兵,有着飞檐走壁、飞剑杀人、隔山打牛、力敌万人的超能力,侠客神乎其神、精彩绝伦的行侠仗义普通人无法复制,他们创造的业绩、创建的规则也丝毫没有普世价值。

一个社会真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安定祥和,是必须建立在基本规则(法治和道德)的建设和维护上,全社会群体境遇改善和利益实现,必须通过改良、改革和革命。而所有的规则构建、运行以及斗争,都必须以常人所具备的能力,以常态的方式、渠道、手段,让最大可能多的人参与其中,而并非仅仅将重担压在极个别的好汉、侠客、英雄肩头。

传统社会的人们期盼侠客、敬仰侠客,这与人们对清官、神佛菩萨、明君、贤臣的情愫如出一辙。当不公加剧、迫害加深,且自救无力的时候,人们就愈加期盼某种超级能力的出现。对这种超级能力的极度渴望,也就使得对侠客的品质、能力的渲染愈加绝对、夸张和灵异,侠客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被妖魔化了。

包括侠客在内的超级能力的妖魔化,从某种程度也助长了普通民众弱势文化的滋生和蔓延。在豆豆的作品《遥远的救世主》里,丁元英曾经说:“弱势文化造就弱者,而弱势文化的本质就是‘等、靠、要’”,这种意识层面的不自觉、不自立、不自强,不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最大精神障碍。

在唐代传奇小说《虬髯客传》里,“风尘三侠”之一的李靖,起初飘零江湖,后来参加隋末农民起义,成为唐朝的开国名臣,出将入相,算是一个新时代的开辟者;《七侠五义》里的“南侠”展昭,起初是逍遥江湖、快意恩仇,威名远播的侠客,后来投身官府,成为包拯手下惩恶扬善的得力干将。

在武侠小说里,这两个侠客形象是极富引导意义的。特别在金超群、何家劲、范鸿轩主演的电视剧《包青天》里,对“南侠”向“四品带刀护卫”转化的心路历程,作了比较细腻的演绎。当展昭逐渐认识到,唯有跟着包拯,通过合法、公开的手段去惩治犯罪,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行侠仗义的使命,更多地威慑心怀不轨的江湖宵小,也能更多地保护老百姓的利益的时候,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江湖,走进了曾经被他厌恶非常的官府。

而李靖、展昭等为数不多的几个侠客的人生选择,也在阐述一个道理:侠客也罢,超人也罢,一个人唯有将自己全身心地融入社会,才能让自己的价值最大化。

(观点与视角原创作品,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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